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工作职责(分管招生)
编辑:招就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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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7-09-15
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工作职责(分管招生)
依据国家、省有关招生就业政策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、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:
1. 协助处长编制、报批本和专科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。
2. 协助处长开展我校普通高考、艺体类专业的招生宣传、集中录取、信息发布等工作。
3. 协助处长进行年度招生工作总结,做好招生工作的调研及各类招生数据的统计、分析、上报工作。
4. 协助处长开展招生、就业及处办公室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。
5. 协助处长进行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、场地安全工作。
6. 协助处长完成四川省普通高考外语、理科综合评卷工作的协调和相关管理工作。
7. 完成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